文档首页> 新闻资讯> 天津市渣土备案承诺书

天津市渣土备案承诺书

发布时间:2025-04-17 02:05       

天津市渣土备案承诺书

尊敬的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:

本人/本公司(以下简称“承诺人”)在天津市从事建筑垃圾(渣土)运输、处置等相关活动,为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维护城市环境整洁,特此作出以下承诺:

一、遵守法律法规

承诺人将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以及天津市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规定,合法合规地进行渣土运输和处置活动。

二、规范运输行为

承诺人保证在运输渣土过程中,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泄漏、遗撒,确保运输车辆符合环保要求,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。

三、合理处置渣土

承诺人将按照天津市的规定,将渣土运送至指定的渣土消纳场或合法的处置场所,不随意倾倒、堆放渣土,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。

四、接受监督管理

承诺人愿意接受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,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。

五、承担法律责任

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,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,并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
六、承诺期限

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,直至承诺人停止在天津市从事渣土运输、处置等相关活动之日止。

承诺人(签字/盖章):

日期:__年月__日


以上承诺书为模板,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承诺人应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并在签署前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,以确保遵守所有条款。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渣土运输和处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,确保城市环境的整洁与安全。承诺人应自觉履行承诺,为维护天津市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。